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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目标 |
1 |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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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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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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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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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根据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省级挂牌督办的萧绍区域萧山区境内印染、化工行业污染问题2009年度整治任务,年底通过验收。(否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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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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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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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排序 |
8 |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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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 |
9 |
(1)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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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
10 |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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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区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区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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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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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启动省级生态区创建,通过杭州市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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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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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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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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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0%,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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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戴村镇南三村、沈村村、河杨湖村,临浦镇三峰村,进化镇吉山村,义桥镇湘东村,河庄镇新围村,义蓬镇金星村、新庙前村,益农镇久联村、群英村,党湾镇曙光村、新梅村,宁围镇顺坝村,新湾镇冯娄村等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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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完成杭州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天潮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杭州紫香糖业有限公司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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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完成杭州美人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美人紫葡萄、杭州佳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00亩芦笋高效生态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杭州萧山河庄镇新江村经济合作社蔬菜生态建设示范基地、杭州萧山富伦奶牛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2个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推行病虫统防统治晚稻节本降耗增效、蔬菜作物“肥药双控”技术示范与推广2个“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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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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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完成萧山国富生猪养殖场、红垦畜禽养殖场、朱金贤养殖场、陈泉林养猪场、倪仲凯牧场、洪建荣养殖场、杭州江南养殖有限公司、杭州新欣种猪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杜洛克种猪场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所前镇传芳村杭州金地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南阳镇杭州江南养殖养殖有限公司和萧山汇仁复合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新湾镇梅林湾杭州绿缘肥料有限公司3个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
(3)完成戴村镇通沈村杭州清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渣沼液肥水灌溉工程建设;
(4)完成杭州萧山农发水产有限公司千亩南美对虾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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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完成党湾镇梅东村、河庄镇江东村、义蓬镇火星村、临浦镇浦二村4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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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完成2009年辖区内河道整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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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成萧山西葛石料厂、临浦翁家何采石场、原后潭石料厂、楼塔旗杆岭石料厂、楼塔管村毛岸山第二石料厂5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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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新湾镇、浦阳镇桃源、义桥镇、坎山镇、楼塔镇、进化镇6个生态墓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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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强山林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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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
28 |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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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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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关停所有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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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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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杭州万向传动轴有限公司、杭州创元羽毛有限公司、杭州天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大地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最红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联达伞面染整有限公司、杭州卓艺卫浴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恒远化纤有限公司、杭州新富春皮革有限有公司、杭州鑫利电镀有限公司、杭州百汇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炬日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3个清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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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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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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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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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开展行业整治,对所有尚未纳管的印染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标准,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
(2)3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低于30%(造纸行业70%以上)(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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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工业园区、江东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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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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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萧山一、二、三、南片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
(3)根据砂场整治计划,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逐步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的黄沙码头。拆除所有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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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 |
40 |
提高萧山东大型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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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1)10月底前完成临浦、闻堰、义桥、所前、南阳、河庄等6个镇的污水截污工程;
(2)10月底前完成楼塔、浦阳、戴村、河上等4个镇的污水截污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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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10月底前完成萧山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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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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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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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设 |
45 |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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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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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47 |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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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8 |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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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考核 |
49 |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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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在区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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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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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