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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区、县(市)人民政府

2009-12-07 13:16:20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上城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贴沙河(上城段)、中河(上城段)饮用水源保护区达到Ⅱ类水环境功能要求或水质不劣于中河双向泵房断面水质;

  (2)2009年中河、新开河水质氨氮、总磷、高锰酸钾指标年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要求;

  (3)2009年南星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开展生态区创建工作。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全年新扩绿10万平方米。

        9    

  按照市协调和杭府纪要〔2008〕249号文件精神,完成散坟治理相关年度工作。

环境管理

污染整治

      10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11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2  

  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13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14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15  

  继续做好复兴地区的饮用水渠及贴沙河南片的饮用水源保护。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16  

  (1)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完成市截污办下达的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2)完成近江(始板桥直街)地块的污水截流截污工作;

      17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度河道整治任务;

  (3)启动新塘河污水纳管工作。

      18  

  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19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7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0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1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2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23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下城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加大河道综合整治,运河德胜坝断面出境水质年均值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10%;

  (2)东新河、南黄港2009年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3)2009年朝晖五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按市绿化办要求完成年度绿地建设任务。扩绿8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完成旧小区的绿化改造年度工作任务。

       9    

  推进商贸旅游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完成银泰电平衡测试等市级节能投资项目2个。

     10  

  开展环卫设施生态化改造,新改建公厕和新改建成生态公厕数达到目标要求,启动石桥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11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系统正常运转率大于75%。

     1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3  

  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14  

  根据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业企业搬迁年度任务。

     15  

  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16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1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18  

  (1)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完成市截污办下达的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2)完成下达的区级道路污水收集系统建设;

     19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度河道整治任务。整治区级河道5条,市级河道1条。

     20  

  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1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7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2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3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4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25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江干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运河铁路桥断面出境水质年均值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10%;

  (2)丁桥港、笕桥港2009年水质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3)2009年浙大华家池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九堡、彭埠创建市级生态镇创建并通过验收;同时启动九堡、彭埠、丁桥、笕桥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完成杭州亦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蚯蚓及微生物综合技术处理城市污水污泥和废弃物工程。

        9    

  完成市绿化办下达的绿化建设年度任务,全年新增绿化50万平方米,城区绿地率达到37%。

      10  

  完成同心村、黄家村、笕桥村、黎明村4个村(社区)的截污纳管工程。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11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系统正常运转率大于75%。

      1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3  

  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14  

  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杭浦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15  

  做好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16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1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18  

  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完成市截污办下达的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19  

  完成2009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年度任务。

  完成九华路污水泵站建设。配合市做好红普路污水泵站和同协路污水泵站的选址、立项和建设等工作。

      20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度河道整治任务;

  (3)继续加大河道配水力度,全年完成配水3500万吨,丁桥港、笕桥港水质好于上年。

      21  

  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2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3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4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5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26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西湖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余杭塘河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10%;

  (2)古荡湾河、蒋村港2009年水质的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3)2009年西溪湿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达到省级生态区建设标准。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完成杭州市华丹农产品有限公司食用菌高效生态种植示范园建设;完成浙江中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花鳖健康养殖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9    

  继续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治理;按照市协调和杭府纪要〔2008〕249号文件精神,完成散坟治理相关年度工作。

    10  

  完成市区10座公厕升级改造;完成之江地区垃圾中转站改建。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11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系统正常运转率大于75%。

    1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3  

  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14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杭州前进药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

    15  

  (1)认真做好杭千、杭徽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2)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杭浦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16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1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18  

  (1)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2)拆除辖区内水上油库及黄砂码头。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19  

  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完成市截污办下达的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20  

  完成城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

    21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度河道整治任务;

  (3)完成沿山南渠1000米河道清淤、护岸、绿化。

    22  

  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3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4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5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6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27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拱墅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加大河道综合整治,运河义桥断面出境水质年均值年均值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10%或不劣于上游德胜坝断面水质;

  (2)西塘河、电厂热水河2009年水质的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3)和睦小学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完成半山镇石塘村、康桥镇计家村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9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10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系统正常运转率大于75%。

  11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轻华热电按时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工程,加强日常监管,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热电企业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

  1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3  

  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14  

  (1)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对杭州野风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混凝土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3)对浙江石油杭州储运公司等6家单位危化品重点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5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16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17  

  按杭州市半山地区环境污染整治要求,落实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18  

  加快生活小区和公建单位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完成市截污办下达的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19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度河道整治任务。

  20  

  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1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7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2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3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4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25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杭州高新开发区管委会、滨江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3    

  (1)新浦河、高教河2009年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2)2009年滨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4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5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和环保分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6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

    7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8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9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0  

  完成杭州农茂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塘子堰村井山坞高效生态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11  

  完成浦沿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启动长河、西兴街道垃圾中转站的建设。

  12  

  启动长河街道生态墓地建设工程。

  13  

  启动白马湖区域畜禽“禁养”工作并完成年度计划;启动白马湖水面整治工作。

  14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15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辖区内污染源在线系统正常运转率大于75%。

  16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7  

  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18  

  完成印染、化工和电镀等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全面达标排放。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19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20  

  制定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得低于30%(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21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22  

  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不发生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事件。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23  

  (1)道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同步实施,进一步完善南部区域的污水收集系统,完成2009年区截污纳管任务;

  (2)启动杨家墩社区部分截污纳管工程;

  (3)完成东冠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4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河道整治任务;

  (3)启动杨家墩河清淤工程。

  25  

  (1)根据杭编办〔2005〕77号,城管部门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监管力度;

  (2)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6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7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8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9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30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联热电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环境质量

     4    

  (1)月牙河、新建河2009年水质的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达到Ⅴ类要求;

  (2)2009年下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5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6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开发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开发区财政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7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8    

  完成《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

     9    

  完成2009年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10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1  

  完成《开发区生态新城建设规划》报批工作,编制江东市本级区块总体规划。

   12  

  新增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率保持38%以上。

   13  

  新建或改建环保型垃圾中转站1座。

   14  

  完成裕园、华顺、北银、邻里等小区的庭院改造工程和百合路背街小巷改造工程。

环境管理 和

污染整治

   15  

  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新项目审批中无越权、无违规、无违法,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16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17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纸友科技、中纺锦纶、天创水务、佐帕斯、天马思宏、拜耳等6家清洁生产项目。

   18  

  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杭浦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19  

  (1)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2)实施2009年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完成4家以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技术改造任务。

   20  

  (1)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2)制定各类循环经济、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措施和激励政策,并予以落实。

   21  

  加强纳管企业的监督管理,下沙泵站污水浓度控制在500mg/L以下。

   22  

  (1)制定完善开发区河道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并协调组织实施;

  (2)制定开发区河道长效管理办法和河道日常保洁考核办法,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3)根据市河道整治统一部署,完成辖区内2009年河道整治任务;

  (4)做好配水调度和运行,制定河道配水计划,配水量不少于5500万立方米;

  (5)做好开发区四格排灌站、850排涝闸、下沙大闸和部分节制闸的运行管理。

   23  

  (1)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2)配合做好七格一、二、三期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工作;

  (3)规范杭州进出口加工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基础设施及

河道整治

   24  

  加快全区污水管网建设,完成2009年区截污纳管年度任务。10月底前全区增加污水截污量0.8万吨/日,并经业务主管部门认定。

  (1)道路建设与污水管网同步实施,完成上沙街(新业路--文渊北路)、经十路(农垦路—元成南路)、春澜路(江东大桥连接线--农垦路)、下沙南路(下沙路--1#路)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

  (2) 进一步完善区块的污水收集系统,组织实施新加坡科技园市政配套工程与1#泵站-七格污水处理厂1公里污水干管铺设;

  (3)完成文渊路、文津路等道路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4)组织实施污水泵站设备的改造提升工作。

   25  

  (1)根据杭编办〔2005〕77号,城管部门加大对纳管单位排水监管力度;

  (2)改善城区道路清扫方式,扩大水冲洗机扫面积;落实保洁责任制,实施道路洒水方案;加大对城区雨水井的定期清理。

宣传教育

   26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15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5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4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27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28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29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30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萧山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根据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省级挂牌督办的萧绍区域萧山区境内印染、化工行业污染问题2009年度整治任务,年底通过验收。(否优指标)

    6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7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8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9    

  (1)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10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1  

  生态区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区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2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3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启动省级生态区创建,通过杭州市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4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5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6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7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0%,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8  

  完成戴村镇南三村、沈村村、河杨湖村,临浦镇三峰村,进化镇吉山村,义桥镇湘东村,河庄镇新围村,义蓬镇金星村、新庙前村,益农镇久联村、群英村,党湾镇曙光村、新梅村,宁围镇顺坝村,新湾镇冯娄村等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9  

  完成杭州其门堂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天潮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杭州紫香糖业有限公司3个农产品加工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20  

  (1)完成杭州美人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美人紫葡萄、杭州佳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00亩芦笋高效生态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杭州萧山河庄镇新江村经济合作社蔬菜生态建设示范基地、杭州萧山富伦奶牛场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2个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推行病虫统防统治晚稻节本降耗增效、蔬菜作物“肥药双控”技术示范与推广2个“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1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2  

  (1)完成萧山国富生猪养殖场、红垦畜禽养殖场、朱金贤养殖场、陈泉林养猪场、倪仲凯牧场、洪建荣养殖场、杭州江南养殖有限公司、杭州新欣种猪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杜洛克种猪场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所前镇传芳村杭州金地生态农业观光园有限公司、南阳镇杭州江南养殖养殖有限公司和萧山汇仁复合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新湾镇梅林湾杭州绿缘肥料有限公司3个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建设;

  (3)完成戴村镇通沈村杭州清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沼渣沼液肥水灌溉工程建设;

  (4)完成杭州萧山农发水产有限公司千亩南美对虾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示范基地建设。

  23  

  完成党湾镇梅东村、河庄镇江东村、义蓬镇火星村、临浦镇浦二村4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4  

  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完成2009年辖区内河道整治任务。

  25  

  完成萧山西葛石料厂、临浦翁家何采石场、原后潭石料厂、楼塔旗杆岭石料厂、楼塔管村毛岸山第二石料厂5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6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新湾镇、浦阳镇桃源、义桥镇、坎山镇、楼塔镇、进化镇6个生态墓地。

  27  

  加强山林保护,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8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9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30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关停所有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31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2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杭州万向传动轴有限公司、杭州创元羽毛有限公司、杭州天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大地印染有限公司、浙江最红实业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联达伞面染整有限公司、杭州卓艺卫浴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恒远化纤有限公司、杭州新富春皮革有限有公司、杭州鑫利电镀有限公司、杭州百汇化工有限公司、杭州炬日电器有限公司、浙江萧山宾馆股份有限公司13个清洁生产项目。

  33  

  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34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5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6  

  (1)开展行业整治,对所有尚未纳管的印染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标准,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

  (2)3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低于30%(造纸行业70%以上)(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37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工业园区、江东工业园区环境整治任务。

  38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39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萧山一、二、三、南片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

  (3)根据砂场整治计划,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逐步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的黄沙码头。拆除所有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

基础设施建设

  40  

  提高萧山东大型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COD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L以内。

  41  

  (1)10月底前完成临浦、闻堰、义桥、所前、南阳、河庄等6个镇的污水截污工程;

  (2)10月底前完成楼塔、浦阳、戴村、河上等4个镇的污水截污工程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42  

  10月底前完成萧山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主体工程建设。

  43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4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5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46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7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8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9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50  

  在区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51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52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余杭区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州海联热电有限公司等5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6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7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8    

  (1)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9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0  

  生态区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区财政支出的1.2%,并由区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区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1  

  组织落实相关资金,试行瓶窑组团生态保护机制。

  12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全面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通过省级验收;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3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4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区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5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7  

  完成余杭镇仙宅村、溪塔村,仁和镇九龙村,百丈镇石竹园村,运河镇兴旺村,良渚镇荀山村,鸬鸟镇前庄村,五常街道顾家桥村,闲林镇民丰村,塘栖镇西界河村,崇贤镇沾桥村、向阳村、四维村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8  

  完成浙江佳伊乐食品有限公司、杭州鹏飞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八鲜禽业有限公司、浙江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余杭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场、杭州金竹宝地板有限公司、中泰乡华立南湖花城7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19  

  (1)完成杭州余杭区径山古钟茶厂径山茶高效生态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杭州市蛋鸡试验场种养结合鸡粪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周国林家禽养殖场蛋鸭污水与特种鱼养殖综合利用2个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余杭区良渚镇 “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余杭区水稻“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0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1  

  (1)完成余杭区和丰生猪养殖小区和余杭镇黄菊芳养殖场2个沼渣沼液肥水灌溉工程建设;

  (2)完成余杭区黑鱼研究所黑鱼清洁养殖技术示范、杭州新天利特种水产有限公司甲鱼化工厂“零换水”养殖技术示范、余杭绿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甲鱼活水健康养殖技术示范3个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22  

  完成径山镇小古城村,鸬鸟镇山沟沟村、前庄村、雅城村,余杭镇洪桐村,仁和镇花园村6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3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实施城郊河道(绕城公路以外)整治工程,完成崇贤鸭兰港、崇贤新桥港、仁和獐山弄港等3条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3)完成打铁桥港3公里河道水生生态系统恢复示范工程;

  (4)结合“清洁绿化余杭”行动,完成农村河道清淤500公里以上。

  24  

  完成余杭区上坟山石矿、余杭区华坞石矿、余杭区云峰水泥有限公司高家山矿、余杭区南山石矿等4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5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余杭镇下陡门村、乔司镇葛家车村骨灰存放室、瓶窑镇奇鹤村、仁和镇洛阳村骨灰存放室、中泰乡枫岭村、鸬鸟镇太公堂村、径山镇双溪村7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6  

  (1)根据《太湖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运河流域水污染市级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

  27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28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2009年对杭州运达农药制造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实施关停。

  29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0  

  (1)认真做好杭徽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2)认真做好绕城、沪杭甬、杭浦等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31  

  继续推进崇贤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009年年度整治任务。

  32  

  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3  

  3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低于30%(造纸行业70%以上)(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34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5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6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浙江杭钢冷扎带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铸锻有限公司、杭州紫英合金钢铸锻有限公司、杭州彩诗纺织有限公司、杭州伟达铸锻有限公司、杭州余杭临博搪瓷有限公司、杭州锦达搪瓷五金厂、杭州吴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泰利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永鑫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冠重铸机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3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38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巩固瓶窑水厂等水源地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成果,完成“三白潭”备用水源地的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39  

  (1)加快建设各镇污水管网工程,提高各污水处理厂处理量。10月底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分别达:塘栖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崇贤污水处理厂1.2万吨/日;良渚污水处理厂1.8万吨/日;余杭污水处理厂1.7万吨/日;

  (2)10月底前完成余杭组团污水处理工程(一期)扩建工程并投入试运行;10月底前启动良渚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

  (3)启动余杭区11个镇乡(街道)的截污纳管工程建设,10月底前完成60%的工程量;

  (4)加快径山污水工程建设进度,10月底前完成径山污水工程建设70%的工程量,12月底前完成80%的工程量;

  (5)10月底前完成余杭经济开发区印染区块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40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1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2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43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4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区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5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6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47  

  在区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48  

  2009年区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49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富阳市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等11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 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投运率达到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6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7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8    

  (1)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9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0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富阳市财政支出的1.2%,并由富阳市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1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2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启动省级生态区创建,通过杭州市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3  

  按国家环保部的时间要求通过“创模”复检。

  14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5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6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7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8  

  完成高桥镇千家村,春建乡下俞村,新登镇湘溪村、双江村、双联村,洞桥镇贤德村,胥口镇金慈村、查岭村,大源镇蒋家村,场口镇上沙村,湖源乡杨家村,万市镇白石村、新民村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9  

  完成富阳国青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川野食品有限公司、富阳常安水映山庄、富阳天地生态休闲农庄有限公司、富阳市新登镇水源山庄5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20  

  (1)完成富阳千禧园艺场千禧密梨种养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富阳市海燕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香菇、黑木耳生态栽培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东洲街道“肥药双控”暨测土配方施肥与统一防治项目、常安镇芦笋“肥药双控” 暨测土配方施肥与统一防治项目建设。

  21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2  

  (1)完成富阳市兴和养殖场、富阳市吴成林养殖场、富阳市何家生态养殖场、富阳海鑫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瘦肉型猪养殖有限公司、富阳市新登镇建桥养殖场、富阳市新登镇盛旺生猪养殖场7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渌渚镇特种水产养殖场、万市镇绿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渣沼液废水灌溉项目建设。

  23  

  完成八一村、黄公望村、勤丰村、湘溪村等4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4  

  继续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改善3.5万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

  25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完成六石溪、刘家弄溪、湖源溪、大山溪、葛溪长垅段等5条河道整治任务。

  26  

  (1)完成东洲街道 “肥药双控”暨测土配方施肥与统一防治项目、常安镇芦笋“肥药双控”暨测土配方施肥与统一防治项目2个“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完成富阳市海燕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27  

  完成富阳市富阳镇太平石料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新登镇长兰村、大源镇大源村、灵桥镇光明村、渔山乡墅溪村、场口镇叶盛村、常安镇东风村、常安镇东山下村7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9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0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31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关停除特种纸外所有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板纸生产企业。

  3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3  

  认真做好杭千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34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富阳威尔达纸业有限公司、杭州永利纸业有限公司、富阳市万马纸业有限公司、杭州通达纸业有限公司、富阳市万通纸业有限公司、富阳华新造纸厂、富阳市凯达纸业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兴业合成革有限公司、富阳市华威纸业有限公司等10个清洁生产项目。

  35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6  

  3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低于30%(造纸行业70%以上)(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37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8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9  

  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工业污水处理费不得低于1.8元/吨。

  40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41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富阳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沙场码头整治年度计划,10月地前完成2009年度沙场码头整治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42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处理水量达到6.4万吨/日;

  (2)加快东洲街道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将东洲街道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量不少于5000吨/日;

  (3)10月底前完成八一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工程;

  (4)10月底前完成富阳市大源截污纳管工程建设;

  (5)10月底前完善江南片造纸园区截污管网,实行清污分流;

  (6)6月底前完成春江污水回用工程二期工程以及配套的管网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10月底前日处理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回用率不低于70%,同步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并安装等比例采样器;

  (7)在6月底前完成春南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回用率不低于70%;

  (8)加快新登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6月底前处理水量达到0.6万吨/日;

  (9)加快场口污水处理厂建设,10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10)10月底前完成万市镇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建设。

  43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4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5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46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7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5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县(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8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9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50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51  

  2009年富阳市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52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临安市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杭州临安欧锦热电有限公司等2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或关停),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6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7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8    

  (1)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9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0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临安市财政支出的1.2%,并由临安市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1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2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通过国家级生态市验收;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3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4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5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7  

  完成乐平镇七坑村,高虹镇龙上村、崇阳村,横畈镇潘联村,河桥镇泥骆村、云浪村,马啸乡浪广村,大峡谷镇五星村(上坪),太湖源镇东天目村、众社村,清凉峰镇林竹村(夏林),湍口镇雪山村(横塘、韩家、潘庄),锦城街道金马村,青山湖街道青南村(斜阳)、研里村等1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8  

  完成清凉峰镇白果村(里仁)农家乐、潜川镇青山殿村(高坪)农家乐、太湖源镇指南村农家乐、西天目乡告岭村农家乐、西游村农家乐、浙江天目酒业有限公司、临安红桃家具有限公司、临安家乐竹木业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顶顶鲜食品厂、杭州临安万利食品厂10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19  

  (1)完成临安大田生花科技园艺有限公司、临安市果业产业协会天目李2个高效生态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临安天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天博园禽果结合型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临安市海龙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利用桑枝条栽培食用菌、临安天目香山炭业有限公司山核桃果外皮壳加工成机制木炭、临安市农业机械管理总站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示范、临安愚公土鸡专业合作社果园养鸡农牧循环5个循环农业(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临安市板桥乡“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临安市藻溪镇 “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0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1  

  (1)完成临安市於潜镇扶西村(小区)、临安市乐平乡七坑村(小区)、河桥镇中鑫村(小区)、临安市潜川镇麻车埠村(小区)、临安市天淇牧场、於潜镇铜山村宋美琴、於潜镇古竺村舒国庆、潜川镇麻车埠村中塘自然村周军利、潜川镇中间桥村李杰、龙岗镇林川村姚跃进、文华种猪场1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於潜镇南山村文华饲料有限公司粪便收集处理中心项目建设;

  (3)完成千洪乡朱湾村罗全法生猪生态养殖场、於潜镇南山村后塘坞种猪场、於潜镇自由村刘景荣规模养殖场、乐平乡七坑村生态畜牧养殖小区、太阳镇浪山生猪专业合作社5个沼渣沼液肥水灌溉项目建设。

  22  

  制定并完成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的年建设度计划和并完成任务。

  23  

  完成横畈镇潘联村等6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4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完成西天目乡西关小流域和龙岗镇龙井合溪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3)完成桃源溪生态河道治理工程。

  25  

  (1)完成昌化镇山核桃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2)完成临安上甘上畔轧石厂、临安章家头轧石厂2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6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板桥乡豆川村、於潜镇百园村、千洪乡千茂村、太阳镇大地村、藻溪镇周云村、河桥镇河桥村、湍口镇童家村7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7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和《太湖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8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29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关停所有除特种纸外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30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1  

  认真做好杭徽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32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杭州华锦特种纸有限公司、杭州钱王服饰有限公司、杭州宏森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临安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临安市青鸿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临安华恒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临安中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7个清洁生产项目。

  33  

  按计划完成太湖流域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4  

  3月底前制定造纸、印染行业废水回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废水回用的企业回用率不低于30%(造纸行业70%以上)(以上报减排项目为准)。

  35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临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6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38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成2个以上乡镇(村)饮用水源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

  (3)开展昌化、於潜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39  

  (1)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脱氮除磷工程项目建设,加快临安城市处理厂和青山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污水日处理量分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80%和75%以上;完成青山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2)加快昌化镇、於潜镇和太湖源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10月底处理水量分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

  (3)完成临安市“88”“1010”工程中相关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10月底前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总通水量不少于总设计处理能力的60%。

  40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1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2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43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4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县(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5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6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47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48  

  2009年临安市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49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建德市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热电厂等2家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6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7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8    

  (1)县(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9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0  

  生态市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建德市财政支出的1.2%,并由建德市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当地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1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2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启动省级生态市创建,通过杭州市组织的专家技术评估;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3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4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市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5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7  

  完成乾潭镇幸福村、下舍村、梓州村,大洋镇倪家村,下涯镇马目村,新安江街道梅坪村,大慈岩镇懦源村,寿昌镇文山村,大同镇盘山村、石郭源村,杨村桥镇溪边村,三都镇卸比山村,李家镇山合村13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8  

  完成建德市大慈岩镇泉山村、建德市康庆渔家灯火休闲农庄有限公司、建德市岗龙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德新安江绿帆达食品有限公司4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19  

  (1)完成建德市天羽茶业有限公司有机茶生态示范园区、浙江小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个高效生态种植业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建德市寿昌吉梅生态养殖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莲花镇莲花村经济合作社“畜粪-沼-农作”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大同镇 “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乾潭镇 “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0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1  

  (1)完成建德市新牧种猪场、建德市叶长青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建德市生态实验养殖场、杭州国茂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德市杨村桥镇杨村桥村、建德市永盛养殖场、建德市金土湾生态养殖场、建德市莲花镇莲花村国林生态养殖场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更楼街道张家村更楼有机肥料厂、吴开荣2个粪便收集处理中心项目建设;

  (3)完成梅城镇洋程村洋坞山千岛银珍专业合作社、新安江街道岭后村天羽茶业有限公司2个沼渣沼液肥水灌溉项目建设。

  22  

  完成4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3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完成胥溪、洋尾溪等2.4km河道整治;完成庄丰溪流域治理37平方公理;继续整治采砂污染,削减采砂量5万吨;

  (3)完成洋尾溪外蔡段、胥溪河口段水生态恢复工程。

  24  

  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平方公里。

  25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新安江镇丰产村、大慈岩镇狮山村、航头镇黄木岗村、航头镇珏塘村、大同镇溪口村、梅城镇东湖村、李家镇新联村、寿昌镇卜家蓬村8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6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7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28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29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0  

  认真做好杭千(杭新景)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31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建德市斐凌工具有限公司、建德市云珍制线厂2个清洁生产项目。

  32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3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4  

  完成碳酸钙行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市级验收。

  35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建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6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37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成李家、莲花、大同自来水厂饮用水源达标区创建工作;

  (3)继续实施采砂规划,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基础设施建设

  38  

  (1)完成乾潭、寿昌、三都、大慈岩镇、大洋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并投入运行,10月底前日处理污水量分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

  (2)加快大同镇污水处理厂建设,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3)完成城东污水厂的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10月底前日污水处理水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

  39  

  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0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2)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1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满足辖区及附近周边区域内重点污染突发事故应急监测需要。

  42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3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6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县(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4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5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46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47  

  2009年建德市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48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桐庐县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桐庐信雅达热电有限公司脱硫改造工程并投入正常运行,锅炉烟气脱硫设施脱硫率保证在90%以上;脱硫装置投运率保证在锅炉正常运行时间的95%以上。(否决指标)

    4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5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6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7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8    

  (1)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1天,优良率达到85%;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9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10  

  生态县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县财政支出的1.2%,并由县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县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1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2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全面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通过省级预验收,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开展莪山乡、分水镇、合村乡、横村镇、百江镇、瑶琳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并通过省级预验收。开展瑶琳舒家村、横村双溪村、桐君金牛村、分水新龙村、富春江芦茨村市级生态村创建。

  13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4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县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5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6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1%,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5%,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

  17  

  完成桐君街道湾里村、大元村,百江镇双坞村,横村镇上塘村,富春江镇里董村,瑶琳镇百岁村、潘联村,凤川镇外源村,江南镇荻浦村,钟山乡高峰村、陇西村,合村乡岭源村,分水镇徐桥村,库管委砖山村1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8  

  完成合村乡高凉亭村、杭州桐庐畲皇绿色食品专业合作社有限公司、杭州九滴久酒业有限公司、桐庐兴成纺织原料有限公司、桐庐宏丽纺织原料厂、桐庐正强纺织原料厂6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19  

  (1)完成桐庐雪冰云绿茶叶专业合作社新合高效生态名茶示范基地、桐庐大奇山杨梅专业合作社杨梅高效生态种植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建设;

  (2)完成桐庐县横村高山门农庄畜禽排泄物循环利用工程项目、桐庐县横村镇永强农庄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建设项目、桐庐县万强农庄“猪-沼-果茶”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瑶琳镇 “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横村镇 “肥药双控”示范工程建设。

  20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1  

  (1)完成桐庐龙伏生态养殖场、桐庐江南镇石阜凯伦养殖场、桐庐柳淑农庄、杭晖农庄、横村镇阳山畈金鑫农庄、桐庐分水金满春养殖场、桐庐康源养殖场、分水龙腾养殖场、杭州小来大鸭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完成分水镇小源村分水苗东养殖场、百江镇朱门村屏湖生态农场2个沼渣沼液肥水灌溉项目建设。

  22  

  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2%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以上。

  23  

  完成10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4  

  完善全县农民饮用水工程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人口的饮用水条件。

  25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完成瑶溪、麻溪、百岁溪、壶源江、前溪、富春南渠等14.32公里河道整治工程;瑶溪合村乡外陈到洪坪段3.7公里水生生态系统修复。

  26  

  完成桐庐县凤川煤矿、桐庐县新胜重钙采制厂、桐庐县江南镇岩山采石场、桐庐县江南镇蒋坞采石场4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7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分水江库区田泥坞、分水江库区东秋坞、凤川镇柴埠、富春江镇金家、富春江镇严陵、横村镇龙伏、横村镇横村村7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8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9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30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行政许可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率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

  31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2  

  认真做好杭千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33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浙江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桐庐金利针织有限公司2个清洁生产项目。

  34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5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桐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6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7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38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实施采砂规划,整治采砂污染,当年削减采砂量10万吨;

  (3)制定分水江水库库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年度计划,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4)强化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按技术规范完成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和各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的监测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39  

  (1)加快横村污水厂处理厂和分水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日处理水量分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

  (2)加快富春江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铺设管网13.5公里,10月底前日处理水量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总排放口按要求建设与省级联网的在线监测装置,并安装等比例采样器;

  (3)进一步加强老城区截污纳管改造力度,桐庐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

  40  

  12月底前基本形成“村集、乡镇中转、县城处置”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新合乡、合村乡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置工程建设;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1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2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

  43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4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5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县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5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6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47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48  

  2009年县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49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杭州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9年)

(淳安县人民政府)

类别

序号

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类目标

    1    

  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起的重大群体性或群访事件;全年无重大以上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否决指标)

    2    

  到2009年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完成比例占“十一五”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否决指标)

    3    

  根据《杭州市加快燃煤锅炉脱硫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制定4吨(含)以上非热电锅炉脱硫工程改造计划并上报市整治办,完成2009年整治任务。(否优指标)

    4    

  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65%;且COD指标达标率不低于80%。(否优指标)

    5    

  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70%;或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或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改善幅度大于5%。(否优指标)

共性排序

    6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2)上一年万元GDP的COD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3)上一年万元GDP的SO2排放强度(公斤/万元);

  (4)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5)城区污水截污率。

环境质量

    7    

  (1)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3)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200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

  (5)城区区域环境噪声<55分贝。

生态建设和

生态工程

    8    

  落实“十一五”规划中各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年度工作任务;把群众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列入政府办实事项目;召开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1次以上。

    9    

  生态县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上年度县财政支出的1.2%,并由县财政局和环保局联合下达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对市级下达的生态专项资金,县财政要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资金配套。

  10  

  出台并实施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建立区域内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相关资金并试行。

  11  

  按照《杭州市2008-2010年生态区县(市)、乡镇(街道)建设推进计划》(杭委办发电〔2008〕19号)确定的年度创建任务,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在国家环保部启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力争通过省级预验收;完成计划中各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

  12  

  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功能区)的生态化改造,完成年度任务。

  13  

  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开展全县范围内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消除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4  

  完成列入2009年计划的”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完成示范村、重点整治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程,完成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5  

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65%,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率达到50%,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16  

  完成文昌镇西河村,临岐镇临岐村(原金坑村),瑶山乡幸福村,威坪镇楼厦村,宋村乡镜洪村(原镜头村),王阜乡新畈村,汾口镇西村村、三渡村,中洲镇霞童村(原童家坞村)、双许村(原双许村),姜家镇石颜村,界首乡严家村12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17  

  完成淳安县千岛湖农家园食品厂、淳安县汾口制丝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乡村港湾有限公司、千岛湖钓鱼岛4个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农家乐污染治理工程。

  18  

  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000只。

  19  

  (1)完成千岛湖白娘子生态茶叶示范园区,屏湖生态枇杷示范园区建设;

  (2)完成淳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村能源办公室“蚕-沼-桑”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淳安县食用菌产业协会桑枝栽培食用菌2个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3)完成中药材肥料与农药标准化施用技术及示范推广、淳安县临岐镇水稻“肥药双控”示范区建设。

  20  

  根据省环保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的要求,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1  

  (1)完成杭州银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畜禽排泄物综合治理设施建设;

  (2)完成杭州千岛湖淳牌鮰鱼专业合作社千岛湖斑点叉尾鮰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22  

  完成杭州银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处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23  

  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8.5%以上。

  24  

  完成临岐镇夏中村、枫树岭镇窄坑村、千岛湖镇(青溪新城)马路村、临岐镇梅口村、王阜乡新畈村、安阳乡下栖梧村、中洲镇左川村、浪川乡峰川村、界首乡严家村、威坪镇横塘村等10个整村推进生态建设工程。

  25  

  (1)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做好辖区内河道的保洁工作;

  (2)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年内完成涉及22个乡镇14条河道65公里河道整治工程;

  (3)完成威坪镇六都源叶家至洪圻段水生态系统恢复工程。

  26  

  实施保水渔业工程,严格控制鲢鳙鱼等滤食性鱼种起捕量,全年鲢鳙鱼苗投入量在400万尾以上。

  27  

  完成淳安威坪合富硫铁矿(黄铁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8  

  (1)“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率达到50%;

  (2)完成文昌镇光昌边村、里商乡大叶村、左口乡芳桥村、宋村乡宋村村、梓桐镇富石村、浪川乡汇源村、界首乡鳌山村、安阳乡山下村8个生态墓地。

环境管理和

污染整治

  29  

  根据《钱塘江流域杭州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制订辖区内2009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0  

  完成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定期上报减排量和详细清单,建立增减量台帐,并与具体削减实施项目对应。

  31  

  (1)加强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严把审批关,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经济发展部门提供的辖区范围内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相关企业名单,制定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关停50%的除特种纸外年产1万吨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

  32  

  (1)加强“飞行监测”,按月上报监测结果;配合做好省、市级的“飞行监测”;市级“飞行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2)对当年2次以上超标排放的企业,及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并将名单上报市整治办。

  33  

  认真做好杭千高速沿线整治,按要求开展查漏补缺相关工作,建立相应台帐。

  34  

  (1)完成省里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年度工作任务,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历年实施的强制性清洁生产比例达到85%以上;

  (2)完成杭州千岛湖金恒服饰有限公司清洁生产项目。

  35  

  按计划完成造纸、电镀等13个行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36  

  按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环境整治要求,完成淳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整治任务。

  37  

  根据《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

  38  

  编制淳安县洗染业污染整治计划并完成年度任务。

  39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率达到70%以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90%。

  40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饮用水源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完成淳安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

基础设施建设

  41  

  (1)加快淳安县城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南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0.65万吨;

  (2)加快坪山污水厂和汾口镇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建设,10月底前日处理污水能力分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的60%;

  (3)10月底前完成千岛湖镇城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量的50%,完成隧道工程量的60%;

  (4)加快鼓山区块污水处理并网建设,10月底前建成通水;

  (5)完成临岐、大墅、浪川、瑶山、中洲、梓桐、宋村等乡镇污水收集的雨污分流工程。

  42  

  进一步完善千岛湖镇双柏岭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工程,同时加快防渗漏工程建设进程。

  43  

  进一步完善县域生活垃圾处置规划,加快建设城乡生活垃圾中转及处置设施建设,确保建成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和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65%以上。

  44  

  (1)加快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

  (2)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5%;

  (3)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能力建设

  45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监测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大对监测工作的投入力度,监测站软硬件必须达到《浙江省环境监测站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08〕64号)中的有关要求,考核合格以上;开展千岛湖微量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初步具备有机污染物分析监测能力。

  46  

  全面完成辖区内环境监控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做好环境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制度。

宣传教育

  47  

  开展“六五”等大型环保宣传活动;在《中国环境报》和杭州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环保稿件20篇以上;开展“多绿”创建工作;完成8家市级“绿色工地”和1家县级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组织环保宣讲10次。全年向市生态办提供生态建设信息12篇以上,采用6篇以上,完成调研课题1个。

其他

  48  

  完成2009年度杭州市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相关内容,以及市生态办、整治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加考核

  49  

  生态县(市、区)通过(预)验收。

  50  

  在县级报刊和媒体上公布年度任务书。

  51  

  2009年县政府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荣誉称号或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嘉奖。

  52  

  在省、市生态办或市整治办组织的检查和暗访中发现有严重问题或被发现未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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