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取样
A1.1 生产线上取样。应在废物排出口,每天取样一次,取样量2kg。连续取样三天,混合均匀后,取2kg作为试样。
A1.2 废物堆取样。在堆的顶、中、底三部位的断面,每个断面周边上设等距离的四个采样点,在每点离表层30cm深处采样1kg。混合均匀后,取2kg作试样。
A1.3 污泥地取样。在污泥堆放池的四周及中心设5个取样点,各取0.5kg。混合均匀后,作为试样。
A2 制样
大块试样经破碎后,使之全部通过5mm筛孔,混合均匀后,装入聚乙烯塑料瓶中备测定用。
附录B 浸出液的制备(补充件)
B1 浸出用水
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蒸馏水pH值为8-9。
B2 浸出液的制备
称取试样100g(以干渣重量计)于2L聚乙烯塑料瓶中,加入浸出用水1000mL(包括试样的含水量),密塞,在振荡器上振荡4h(振荡频率100-120次/min),放置,待澄清后,用0.45um滤膜过滤,弃去初滤液30mL后,收集其余滤液于塑料瓶内。
浸出液中氰化物的测定应在当天进行,如果不能及时测定,应加入固体氢氧化钠,使滤液pH值至12,放入4C冰箱内保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